危險化學品海運
1.了解化學品的基本屬性
要想安全進行化學品國際海運,就必須對化學品的一些基本屬性進行詳細了解,比如說毒性、燃點、揮發性等等,并且在相關文件中特別注明,以方便操作人員進行裝箱、裝卸和搬運工作。
2.遵守危險品運輸條例,按流程進行操作
在進行化學品運輸的過程中,要特別注重相關的流程和規定。比如一些危險品,就必須遵照危險品運輸的相關條例來進行操作。包裝一定要穩妥,標簽一定要貼。在裝箱過程中,要盡量避免明火和高溫,這樣可以有效地防止化學品的爆炸和揮發,保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在選擇集裝箱的時候,還需要對集裝箱特別地檢查一遍。比如說有沒有裂縫,或者箱門能否關緊實等等。在進行化學品國際貨運的時候要特別注意,貨物一定要全部放入集裝箱內,不能出現有箱門關不上或者沒法密封的狀況。
3.化學品海運常見問題
a.化學品海運出口需要哪些證明文件?
一般要提供MSDS,海運委托書,如果是危險品還需要提供危險品包裝性能證,化工研究院鑒定報告,正常的報關資料。
b.為什么危險品和一般化學品海運出口時需提供MSDS?
MSDS是一份傳遞化學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它簡要說明了一種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安全搬運、貯存和使用該化學品的信息。美國、日本、歐盟國家等發達國家已經普遍建立并實行MSDS制度。根據這些國家的化學品管理法規,有害化學品的生產廠家在銷售、運輸或出口其產品時,通常要同時提供一份其產品的安全數據說明書。
目前,對于MSDS(SDS)國外要求已經擴大到幾乎所有化學品,在這點上出口到發達國家的化學品現在基本都要求有MSDS(SDS)才能順利報關。且一些國外采購商會要求提供物品的MSDS(SDS),國內有些外企或合資企業采購也會提出這方面要求。
4.化學品(不屬于危險品)出口需要的資料:
a.出口前要去做份化工檢測報告(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以此證明這個貨物不是危險品。
b.整箱——有的船是需要鑒定書的,有的船不需要。另外,必須要出一份非危保函和貨MSDS,這兩樣是必不可少的。
c.拼箱——需要提供非危保函和貨物說明(中英文品名,分子結構式,外觀和用途)。
5.化學品屬于危險品出口需要的資料:
a.出口前必須去做份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危包證),當然MSDS也是需要的。
b.整箱——訂艙前需要提供上述兩樣單證去申請,等船東審核。一般情況3-5天就可以知道船東接不接受
這個產品。危險品訂艙應盡量提前10~14天去申請,給發貨人和貨代人雙方一個充足的時間。
c.拼箱——訂艙前也需要提供危包證和MSDS、貨物的重量和體積。
而危險化學品和危險貨物,你弄清楚了嗎?
檢驗檢疫部門
你這個化學品屬于危險化學品,要按?;愤M行監管。
船公司
你這個化學品不屬于危險貨物,按普通貨物運輸即可。
外貿企業
危險化學品和危險貨物難道不是一樣的嗎?
這樣的疑惑,相信您也曾遇過。顯然,「危險化學品」、 「危險貨物」屬于不同的概念范疇。那么,它們要如何區分?其監管條件又有何不同呢?且看小編慢慢為您道來。
一、法規來源不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三條: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它化學品。從定義中可看出,「危險化學品」適用于「化學品」。
交通部《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中規定:危險貨物,是指列入國際海事組織制定的《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和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特性,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或者對環境造成危害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
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中規定: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等危險特性,在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者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
二、確認原則不同
危險化學品分類主要基于聯合國GHS制度。我國對于危險化學品的分類主要依據GB 30000系列標準,其技術內容與聯合國GHS第四修訂版完全一致,強調生產、儲存、流通、運輸等多環節的危害性,將危險化學品分為28大項,其中物理危害16項,健康危害10項,環境危害2項。
三、監管主體不同
在我國,針對危險化學品主要的監管部門有應急管理部、質檢局、生態環境部等;而危險貨物的監管部門則主要為運輸環節的相關主管當局,如交通部。
對于部分貨物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存在被確定為危險貨物卻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情況,具體原因主要分為以下3種:
1
該貨物屬于危險物品,不屬于化學物質(如汽車安全氣囊等);
2
該貨物運輸條件特殊(如高溫運輸);
3該貨物的危險性不在危險化學品的29項危害之中(如感染性物質、放射性物質)。
當然,也同時存在很大一部分物質既屬于危險化學品又屬于危險貨物或既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又不屬于危險貨物。例如:
常用危險化學品標志
標準信息:
常用危險化學品標志由《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 13690-92)》規定,該標準引用了《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 190-90)》。
標志規范:
標志的種類:根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類別,設主標志16種,副標志11種。
標志圖案: